自2018年6月25日起,我馆全面实行中国公民申请护照、旅行证、公证“只跑一次”和“一次性告知”。中国公民申请人如材料准备不齐,使馆将采用勾选方式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充材料,并接受申请人以电邮、取件时补交、他人代交等方式补充材料。复杂类公证申请也按上述办法尽量做到“只跑一次”。如个别申请确无法做到,也采取勾选方式一次性书面告知所需材料。护照类申请“只跑一次”不影响网上预约要求,在护照预约制度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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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申请人“只跑一次”的通知
2025-05-29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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