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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换发中国普通护照须知
2019-07-01 10:30

  一、持中国护照在柬埔寨停留的中国公民可按下列情况申请换发中国护照 (持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的中资机构人员申请换发护照, 需凭原国内发照机关的函电办理)

  1、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

  2、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尽(不足4页)。

  二、提交资料

  1、网上在线预约打印出来的申请表。

  2、两张同网上在线预约使用的相同照片。(近期6个月, 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48mmx33mm,头部宽度为15mm-22mm,长度为28mm-33mm,背景颜色为白色,衣服为深色)。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带照片的资料页)。

  4、以下材料中的任意一种:柬埔寨有效签证,在柬工作许可(劳工证),劳动合同,当地医疗卡或社保卡,当地银行对账单,租房合同或房租交款收据,固定电话账单,水电气账单,柬埔寨驾照。

  5、签署《国籍状况声明书》(到馆填写)。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换发护照,应由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和提交护照资料页和签证页复印件。

  *申请人一旦递交换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出境将面临入出境受阻的风险。

  三、办理方式

  本人须按照网上在线预约的时间段,亲自到使馆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受理时间、地址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取证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申请人亦可通过预约系统查询护照办理进度,如查询显示“您的新护照已到达我馆,可以领取”状态或收到邮件通知后,申请人可持取证单来使馆领取新护照)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费 用:18美元

  注: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再申请换发中国护照。

  ② 持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的中资机构人员申请换发护照,需凭原国内发照机关的函电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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